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无此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16年预算安排数,与2015年预算数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16年预算安排数,与2015年进行比较,无增加。
泸州市红十字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情况表
项目 |
2016年预算(万元) |
合计 |
8.5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3.5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5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泸州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能职责是开展救灾、救护、救助、无偿献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依法接受国内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开展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卫生救护培训,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和推动遗体(器官)捐献、眼角膜捐献、器官捐献及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等。2016年,我会重点开展了对口联系古蔺县二郎镇雷家沟村扶贫工作、香港红十字会援助四川省博爱家园-社区为本减灾项目、救助白血病患儿、先心病患儿等项目; “三救”和“三献”宣传和推动工作:重点开展救护培训、无偿献血表扬、组织红十字志愿者服务民生工作(包括安全游泳劝导救护,积善志愿者协会开展关爱抗日老兵系列活动,红十字山地救援队进学校、社区培训救护逃生知识等)。
二、部门概况
泸州市红十字会单位性质是社会团体,部门预算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各项收支情况:
我单位2016年初财政预算总数为89.5万元,无非税收入、无其他收入。财政预算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万元,项目支出35.6万元、住房补贴支出4.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单位预算安排分为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14.5万元,津贴补贴1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6万元,公务行政单位医疗2.59万元,并轨后养老保险5.59万元,并轨后职业年金2.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6万元,离退休办公费0.2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4.4万元。
项目支出包括一次和经常性经费,一次性支出预算安排为25.6万元,经常性项目支出为10万元。
上年无余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