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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红十字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表时间 : 2020-04-30 15:50:33 * 浏览 :

     泸州市红十字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泸州市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泸州市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1月14日市委第巡察组反馈会后,市红十字会把巡察整改任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梳理问题落实责任,研究制定《泸州市红十字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红十字会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专职副会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在整改过程中,市红十字会党支部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专职副会长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细化措施,扎实整改。制定了《中共八届泸州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定期召开以整改工作为重点的工作会议,听取整改情况,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改进整改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完善机制,务求长效。整改期间,出台了《泸州市红十字会捐赠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18个,修订完善了《泸州市红十字会参公人员考核办法》等制度9个,形成了《泸州市红十字会工作制度汇编》1套。

    通过整改,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纪律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应急救援、人道救助、救护培训和推动无偿献血、献造血干细胞、献遗体器官(下称“三救”、“三献”)红十字工作开创新局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学习,强化党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是理顺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明确会党支部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落实、强队伍的职责,并对议题确定与材料准备、会议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细分规范,将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切实体现在以“三重一大”为重点的议事决策全过程。

       2.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工作人员人道资源动员业务水平;开通微信二维码捐款通道,为捐赠人提供便捷的捐款渠道进一步做实、做细“三救”“三献”工作,在清明节期间,举办“春之生·生命回想”缅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网上缅怀活动,向捐献者家属提供网络祭扫,通过“云”上缅怀的方式表达对捐献者的深切缅怀和崇高敬意。

    二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1篇,博爱酒城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3篇,实时报道红十字相关工作。

    三是制定《泸州市红十字会捐赠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泸州市红十字会捐赠物资接收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博爱酒城”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面。

    四是制定《泸州市红十字会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志愿者招募基本条件、权利义务、表扬激励措施等;以2019年暖冬行动为契机,号召爱心人士捐赠物资,春节期间组织志愿者参加抗战老兵冬季大礼包的发放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招募疫情防控专项志愿者131人,开展街面宣传、心理疏导、应急处置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志愿者弘扬正能量

    3.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泸州市红十字会中心组学习制度》、《泸州市红十字会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表》,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2020年1季度已开展中心组学习3次。

    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要求党支部成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新形势下红十字会法、应急救护普及知识、博爱家园建设等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运用,强化能力提升,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是建立《泸州市红十字会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支部会议、中心组学习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内法规条例和业务知识。

    4.针对精准脱贫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研究制定《泸州市红十字会2020年帮扶工作计划》;明确帮扶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要求;党支部全年研究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领导全年到村帮扶不少于4次,干部职工全年到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不少于6次

    二是2019年12月、2020年3月深入对口帮扶村进行走访、调研,对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家庭情况进行再疏理,弄清致贫原因,结合每户实际制定“一户一策”,建立帮扶工作台账;结合雷家沟村实际,提出花椒种植、肉牛养殖等产业发展建议。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泸州市红十字会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人员制定了《泸州市红十字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是加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教育,通过“三会一课”及时学习和传达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强化教育引导,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制定《泸州市红十字会干部考核办法》。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责任,每年开展党风廉政专题研判不少于4次

    二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支部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建立了《泸州市红十字会科级干部述责述廉制度》;明确党支部书记、专职副会长每年听取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4次。

    7.针对机关账户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差旅报销制度,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

    二是健全《泸州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财务报销管理、会议费管理、培训费管理、差旅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了梳理,并修订完善,以制度规范三公经费开支、财务、资产、采购的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是组织全会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专题学习,严格报销管理。

    8.针对重点领域存在监管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制度执行工程项目变更管理;修订《泸州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定《泸州市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生计金管理办法》,博爱家园项目实施情况、生计基金运转情况进行“回头看”;研究提出生计基金循环使用方案,切实帮助困难农户滚动发展、共同致富。

    9.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大局,今年以来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根据新时势新任务要求,制定《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二是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支部会、民主生活会,推动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

    三是对本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重点项目”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排查风险点6个各科室结合查发现问题,提出了12条切实管用、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议事规则,在市委组织部干监科领取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本2本,专门记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确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定《泸州市红十字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根据巡察反馈整改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3名党支部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相互指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针对组织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1.针对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以开展教育培训为抓手,全面推进我会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研究制定《泸州市红十字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结合红十字业务工作开展固定党日活动;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按照程序和要求规范执行“三会一课”,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是进一步规范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在党务管理制度中进一步细化党员发展相关细则,对以往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根据个人记录补齐了入党介绍人情况介绍、支部讨论意见等资料记录。

    是规范党费缴交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计算党费并建立党费收缴台账。

    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安排专人规范填写党支部活动手册、会议记录

    12.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管干部根本原则,召开干部选任工作专题学习会,加强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干部选拔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和中央、市组织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学习

    二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确保一个程序不少,一个步骤不缺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研究干部工作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并书面征求其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对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相关档案文书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安排专人进行干部选任会议记录。  

    四是全面查核所有干部人事档案,对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进行“回头看”,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按规范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三、坚持不懈持续整改,全面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市红十字会将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巩固深化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对需要持续和长期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紧盯不放、持续推进,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标看齐。进一步以整改为契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及红十字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

      (二)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切实为党风廉政建设做加法、做乘法,全面建设和打造“廉洁红十字会”。

    (四)着力推动发改事业全面提升。抓好巡察成果运用,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红十字干部队伍,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自觉把巡察结果与推进红十字会系统改革发展融为一体,在今年底前完成我市红十字会系统改革,以良好的改革发展业绩体现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市红十字事业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0830-2290436;邮政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18号;电子邮箱:1765332198@qq.com。

     

     

                    泸州市红十字会

                                                     2020年4月30日